新闻公告关注获取即时动态
< 返回

昆明备案网站将设置报警岗亭 力保网络安全

2010-04-20 22:04:32 来源:蓝队云 阅读量:3004
继省公安厅4月12日发出通告称将于4月至9月开展“网站备案 文明上网”专项活动后,昨天,市公安局也积极响应,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办理网站备案的具体流程。

据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公布,至2009年底,我国网民总数达到3.84亿人,网民普及率为28.9%,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

云南省互联网虽起步较晚,但近年来都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速度快速发展。与越、老、缅三国接壤和近邻泰国的区位优势即将使云南省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之后的第四个国际出口。

目前,昆明市网民人数已达340万,网站1万余家,但在公安网安部门备案的仅有2000余家,备案率不足20%。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计算机联网单位备案管理工作,市公安局决定从2010年4月起至9月底,开展全市“网站备案 文明上网”专项活动。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凡是开办者在昆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ICP)、互联网联网使用单位均应到所在地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服务器在昆明市,而开办者在外地的联网单位和用户,应联系当地公安网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昆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的张向东副支队长介绍,网站备案的目的在于督促、指导网络安全。备案标志更将成为安全网络的标志。而目前已在全市几家重点网站设置的“网络岗亭”也将在备案网站上设置,岗亭里的虚拟警察“云平”和“云安”将接受网民们报警,维护网络正义。

网站不备案将被停机整顿

办理公安网安备案流程为:登录联网信息备案管理系统(http://www.landui.com:81/)填写初审资料;到所在地网安部门提交复审资料;复审通过后按照要求放置备案图标、报警岗亭或虚拟警察图标。

至2010年9月底仍未到公安网安部门备案的网站,公安机关将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6个月的处罚。(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刘晶晶)

我司网监备案号ICP号 53010303402001 IDC备案号: 53010202102001 注:一般用户只需要备案ICP即可!

新闻转载自昆明信息港 原文地址:http://www.landui.com/km-news/content/2010-04/16/content_21284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