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帮助中心 >  产品文档 >  网站公告 >  关于商业性短信息拒收方式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用户:

您好!

根据最新发布的工信管函[2023]794号发文要求:商业性短消息拒收服务规范要求拒收方式应当以“拒收请回复R”专用字样清晰注明,即原回复退订“T"或”TD“应当改成【拒收请回复R】。请我司营销短信接口用户务必按照工信部要求自行进行调整;使用我司短信平台发送营销短信的用户请自行新增短信模板,系统将自动添加【拒收请回复R】,请注意短信字符变化。温馨提示:原模板不可继续使用,以避免出现发送异常。如您需要帮助,可咨询客服人员。


 

蓝队云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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